近日,民工互相推诿,劳务二被告均不配合,报酬
但在送达过程中,雨城院快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,为了尽快解决纠纷 ,近期也无法参加诉讼,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 ,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电话向二被告作法律释明工作,并确定了付款时间,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 ,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曹某某联系 ,并组织了原告李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在该两处工地务工 ,
了解情况后 ,依法快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。借支情况等,因曹某某远在西藏,曹某某与卢某某各自收取了部分工程款,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立即电话与二被告联系,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 。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 ,曹某某称在西藏务工 ,卢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十件案件 。 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