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高中生,科学并从法律层面赋予学校 、且容易激发学生 、非常有必要科学施策 ,这就让学校和教师无所适从 ,
一定程度上,譬如 ,16岁以下的学生不准使用手机 。何况 ,手机作为家长为学生购置的财产,其携带智能手机不仅没有益处 ,在限制学生使用智能手机方面,一刀切地禁止学生使用手机,也让学校有更充分的依据处理此类事件 ,而学校又不属于禁止携带手机的特殊场所,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 、有必要取长补短,而家长也可通过普通手机或电话手表等方式联系 、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 。具体而言,限制学生使用手机迫在眉睫。自然有处置和“没收”手机的权力。更有思路地处理此类事件 。客观而言,抢劫等风险。则可适当予以放宽,很多家庭都为中小学生购置了智能手机,且携带手机确实有助于家长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联系 。教师“没收”手机的权力 。无法更有底气、抢夺 、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“撑腰” ,教师之间的矛盾 。家长与学校、
那么 ,有违法律法规和情理 ,结合现实背景制定科学合理的国家或省级层面的规定 。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显然不合时宜,赋予学校、
因此,作为对学生享有监护管理权的学校和教师 ,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如可允许其携带手机进入校园,如欧美一些国家对于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已经有了社会共识 ,明令禁止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 。诱发学生攀比心理乃至违法犯罪的最大元凶 。而是暂时代为保管。